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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咻嘿咻!”我喊着号子把一捆草料搬到马厩的草料槽子里,然后冲眼前的两匹马摆了个大大的鬼脸,“黑一,黑二,你们两个寄生虫就吃吧,胖死你们!”
这两匹据说是那个什么狗屁王爷的狗屁爱马,说是能日行千里,久经沙场,极通人性。在我看来根本就是折磨我的工具。因为是王爷的爱马,它们住的地方每天都要打扫,草料也放在特别的地方,单独保管,里这个马厩十万八千里,连喝的水都要是门口泉眼里打上来的水,还不能直接用,冷了要温着,热了要放凉,总之就是麻烦多多,一天下来,我的胳膊都细了一圈。所以,我一起之下,就给他们起了这么两个名字。我管它们有多厉害,到我这里,就得用我的代号!
正想着,黑一大大的打了个响鼻,吓了我一跳。看着我跌坐在地上,它很不屑的甩了甩尾巴,低头吃草。
“哼,不就是比我多两条腿嘛,有什么了不起。!”我从地上爬起来,拍打了一下身上的灰尘。
唉,都怪自己太不争气,竟然醉的不省人事。那个什么暮云翔也太过分了不是,当着别人的面还一副怜香惜玉的模样,脸一番,就把还昏睡着的自己丢进马厩。害的我起来以后全身酸痛。不过回想起,暮云翔那张黑的要杀人的脸,还是马厩比较安全啊。
“沈落!”暮云翔的贴身侍卫鹰飞洪钟一般的声音的声音传来。
我连忙手忙脚乱的俯身行礼。
他看也没看我一眼,平淡的道,“王爷吩咐,你马上换过衣服,未时去晓云阁,王爷要见你。”说着把手上的衣服扔给我。
“啊?”我傻傻的抱着衣服,满脸问号的看着他。
鹰飞嫌恶的看了我一眼,“把自己收拾干净点。”说完转身离去。
我闻了闻身上的味道,气得直想踢他的屁股。
不过该去,还得去,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我穿着送来的衣服,特地花了2钱银子跟府里的总管要了洗澡的东西,洗了澡,蹑手蹑脚的走进晓云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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