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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早已不在,我们为自己而战!”
“杀!”
“太子昏庸,他不配沐浴在帝国的荣光下!”
“明威,快住口……住手!”
原挽歌要塞的战团副团长已经阻止不了明威将一位前来查看火情的治安队队长被砍下头颅。
明威的铠甲早在挽歌要塞陷落的时候便被龙辉领没收,此时的他手里除了一把刚刚抢来的长剑外,衬衫上除了血迹、衣袖也早已破碎,脸上溅着血迹与烟灰,但是他的目光下却闪露着一股炽热。
“巴卡托团长,你老了!”
火光映在明威的脸上,周围的拿着缴获来的武器的战士们都在疑惑地看着明威。
他们知道明威,从帝都贫民区走出来的少年,他只有十八岁,但是杀人的手段要比老辣的佣兵还要熟练。
曾经在一次的剿匪行动中独自一人击杀了贼匪头目多达十人。
如果明威不是从贫民区出身的话,他的功勋足以成为帝国的男爵甚至是子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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