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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律法无比重视,更是在这十数年之间,不断改革的时候,已经将律法彻底贯彻下去。
彻底的将官职改为了公务员制度,也就是当初他所说的清浊官。
各司主官可以是不同业务的清流官,能够在不同部门升迁转职。
取消了吏职,代之的却是专业官吏,必须精通业务。
任何专业官吏,都有着相当复杂完善的律法规条也约束。
如今,差不多可以说是,不懂相应之规章制度就任不了公职!
在严厉高效的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下,行政效率当然极高。
就比如那王守微,不过昏迷了两三天,然而其功劳就已经报送上去,并且爵位已经授予下来。
这还不算什么,在古典****时代,有人立功,授爵之时,三天之内必须完成。
赏罚贵速!
一个人立功,赏赐立刻就下来了。一个人有过,惩罚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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