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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影子没有辱没使命,成功的打了一头大大的野猪回来。
然后第二天早上离歌一行人要走的时候,整个村子百来口人都出来欢送他们了,大婶还很感激的给他们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恩恩,大婶做的肉肉真好吃,野猪肉就是比家猪肉香。”在现代,野味始终很珍贵的东西,何况野猪这种传说中的东西,太玄幻了。
桃花儿从来就没有吃过野猪肉,家猪肉到时吃的不少,偶然尝到新鲜自然觉得味道好极了。出山的路不是很平坦,道路也不宽敞,马车根本就通不过,五人只好放弃了麻烦,牵着马,改为步行。
“少吃掉,一会儿泛酸了,会不舒服的。”离歌牵着桃花,看她一路上都在吃着大婶用油布抱起来的肉脯,不禁觉得好笑,这个贪吃的小家伙。
“哼,不吃肉,毋宁死,泛酸算什么。”桃花很大气的摸了一把嘴角,抹的一袖子的油。
离歌目光淡淡的看了她一眼,而后目光停留在占了油渍的衣袖上。桃花儿只觉得身上一愣,脖子一缩,弱弱的道:“表哥,我错了。”唔,好吓人。很好,离歌点点头,收回目光,有手帕将桃花沾了油的两手擦干净。
看看被打理的干干净净的双手,桃花也不忍心再玷污他们,怏怏的将肉脯收了起来,仔仔细细的包好,藏在怀里。
先前还说着什么不吃肉毋宁死的桃花儿,很快就体会到了吃了肉,也要死的滋味儿。
此刻,她只觉得不只是胃里,整个人都酸掉了,肚子闹腾的厉害,要吐不吐的,终于体会到了泛酸的滋味了。
“我说过了的。”离歌一一对剑眉轻轻的皱着,气势,最是骇人。“呜呜,表哥,我错了。”桃花窝在离歌怀里,可怜兮兮的揉着自己的肚子。
不过,让她选,下一次,她还是会选择吃肉,这就叫做,那什么,改不了吃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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