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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灯发誓,我说的绝对是实话。段明翰跟着老哥去南方了,没人负责我的温饱问题了,我只能蹭医院的食堂。至于我妈,她自从我老爹去了南方之后,就一蹶不振,干脆回娘家去了。
哦,还没讲我爹去南方的事是吧?这事也简单,无非就是我爹娶我妈之前在南方有一个家庭。妻子为生儿子难产而死,我爹就干脆抛下儿子远走高飞了,唔,然后入赘娶了我妈妈。这次回小镇的原因特复杂,让我哥继承医院,找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还有啥原因来着,记不清了。总之,这在我心里,压根就是个芝麻大小的小事,不值得深究。
不过,对此我老爹倒是时不时的就要教育我一番,看他那架势,完全就是想把以前浪费掉的教育我的机会,慢慢的补回来。“闺女,爸爸用经验告诉你,结婚这种大事一定不能草率,不能跟金钱挂上钩。”
“爸,还早呢!我才二十!我还小!你想谈结婚的事,跟我哥谈去。”
“你哥那边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定下来呢,先说说你,段明翰那孩子……”
“爹!”
结婚这两个字,在很早以前,我还是从不去注意的。可是没辙,我逼走苍凉的法子,就与这两个字有关。所以最近每每我听到这两个字,都会忍不住的脸红——内疚羞愧而血液冲脑引起的。
话说,我也是无意间得知,我哥想在那一天向她表白。起初我是不打算管这事的,反正他们都念大学了,而我也退学了,井水不犯河水。可是那段日子,段明翰和我吵架,吵的天翻地覆,我一时生气,不甘心苍凉得到幸福,就干脆随口编了个谎话去骗我哥。没想到,我哥居然信了。接下来的日子,我忙着和一哥们在酒吧拼酒,没空理会他们的故事发展。等我忽然记起还有这事的时候,给段明翰打了一电话,段明翰简单给我讲了讲,我也没有好好听,只是挂电话的时候,随口说,明天带我哥去面馆吧,他好久没吃了。
当然,挂断电话之后我就换了部手机以段明翰的名义给苍凉发了信息。
不行,我的脸已经红透了,估计放个生鸡蛋都能煮熟了。你们说说,那时候我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我一想到后来听说苍凉离开的时候,我甚至还小小的窃喜了一番,就恨不得吃一锅红烧肉噎死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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