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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子给他们了,哼,早晚让他们吐出来。”黄埔歆知道为什么这么些年来绿儿只有几两银子的积蓄,原来为了原主都塞到了别人的手上了。
两人随后来到后院,这杂草荒芜的后院,一看就知道多年没有人来过了。
绿儿先钻了出去,在外边接应黄埔歆。
看着这个狗洞,黄埔歆不敢想到自己混到了这个田地。想那晏子过小门不入,现在的自己真的是入狗门啊。
黄埔歆趴在地上准备钻出去的时候,有一红色的光芒从草丛中反射过来,由于好奇,黄埔歆把其拾了起来。只见是一个鹌鹑蛋大小的血珠。
这是什么?一个红色的珠子?在太阳光下,煞是好看,挺漂亮的。黄埔歆就把它揣到怀里走了。
黄埔歆走了没有多长时间,就有一个蒙面的黑衣人越墙而来,在这荒凉破旧的院子里一通寻找,随后就消失不见了。
黄埔歆和绿儿穿着小厮的衣服,走在大街上,因为两人长期营养不良,身体瘦小,面色发黄,还不如别人家的普通小厮,所以也没人注意。
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半个月了,这还是第一次看这古代的繁华都市呢?不是都说古代的都城及政治、经济、文化为一体的最繁华的都城么,自己一定要好好的欣赏欣赏,说不定自己就能碰到一个对自己家有利的机会呢?
清一色的大理石铺就的地面,折射着晨曦个光辉,给这个逐渐繁华的都城的早晨,笼上了一层柔和的轻纱。让人留恋其中,怪不得世人都留恋繁华的都市,光着清晨的光芒都有诱惑人的气息。
再看街道边的小摊点永远是人满为患,呼喊声此起彼伏,所幸老板练就过耳不忘的神奇本领,其实哪里不是比肩接踵,茶馆、客栈、布庄、当铺,街道两旁,各种各样的小贩子们在沿街叫卖,有卖古董的,胭脂水粉的首饰的字画的风筝的香囊的各种的交通路线像蜘蛛网一样覆盖到都城的每个角落,可见这个都城的富裕和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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