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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认为人身上有三魂七魄,也有说三魂六魄的,三魂又叫三精。这种说法来源于道家,如道书《云笈七签》云:“夫人有三魂,一名胎光,一名爽灵,一名幽精。”七魄是: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皆“身中之浊鬼也”。
《玄怪录》载三魂七魄故事,唐元和五年五月,司戎郎崔宣子崔环病中被两黄衫带到阴间判官院受刑。崔环站判官院外,忽听到四声以杖击人声音,旋有阴吏出来对崔环传话:今且宽恕,只将你轻杖四板放归。崔环说:“此身不入,何以受刑?”阴吏说:“凡人有三魂,一魂在家,二魂受杖耳。不信,看郎胫合有杖痕?”崔环拉起衣一看,两胫上果然各有四条杖痕,且痛苦不堪,不能举足,只能匍匐而行。
清袁枚《续子不语》亦载:杭州风俗,新娘子过嫁时须手执宝瓶,内盛五古,入男家门后交换,然后放在米柜中。某日,一梁氏新娘执宝瓶过城门时,因守门人索钱吵闹受惊,随即精神恍惚。后喝一碗符水,才神魂稍定,乃对人说:“我有三魂,一魂失落于城门外,一魂失落于宝瓶中,须向两处招归之。”家人依言施行。新娘子说:“城门外魂已归矣,宝瓶中,魂为米柜所压,沿不能出,奈何?家人又依言施为,新娘病才好。
而梦笔生《续金瓶梅》中的沈花子也有三魂:一魂在阳间随身乞食,一魂留在阴间做饿鬼受罪,还有一魂在西门庆坟上守尸。某日清明,沈花子不小心摔死在路边。正遇上替西门庆守坟之魂,便把随身魂叫到西门庆坟内。两魂各诉其苦,甚至打起架来,随身魂怪守尸魂不该把他骗来,误了他清明节的好生意;守尸魂却怪他终日游食在外,让自己干守尸的苦差。直到土地神来把两魂叫去合入前身还阳才算了事。
袁枚《子不语-随园琐记》中曾自述:他某日病重高烧,感觉到有六七人纵横杂卧一床,他不想,但他们;他想静卧,但他们却摇醒他。后来高烧退去,床上人也渐少,等到烧退尽,那些人皆不见了。原来,与他同卧之人,皆是他的三魂六魄
在《离骚》已可见到"魂"与"魄"二字连用,"三魂七魄"有时被人认为三与七并不是有特定意义,有时又被认为在医学与黄老尚有其意涵,在此摘录了不同人的看法,瞧瞧哪种说法可靠.
转载自欧崇敬博士的<<浑沌之知的讲造>>第十章
我们在春秋战国时代里关于<魂>、<魄>的地位,以及「人」在多重时空中的存在属性问题已被把握到了,却尚未成为多重知识整合。所谓的多重之知识整合即是其与<八卦>、<五行>的结合等发展。很明显,<三魂七魄>即是与<八卦>这一知识系统结合后而产生的内涵。而不代表"个数"的<三>或<七>。在汉代由于黄老道家及医家对此观念的发展,使得<魂>与<魄>的观念已明确地成为<三魂七魄>,事实上此四字乃说明着<魂><魄>二者属性的关系,亦即<水火>对偶性的关系。
而魂魄这组字词也应限定在医学和黄老之学的叙述系统中才有其正确的意义。当<三魂七魄>被误用为三个魂、七个魄时,一切认识的混乱由此而起。另一个宗教上的发展,当魏晋南北朝以后,道教对此理论把<三魄>与<祖宗牌位地府.墓碑>结合时,表称人死后的世界乃是以三个魂各立于<祖宗牌位地府.墓碑>各一。于是<魂>的认识乃被阶段性地确认。我们要问的是何以<魂>因<八卦>中的属生与方位介定,以从属为一种医家的观念后被转化为一个数量上的时空属性呢?一个很明显的疑问则是:若在其他宗教中无此之设立,则是否仍为<三>呢?
当我们从这样地循问,很明显地发现问题所在,并且可以推断出<魂>应回复春秋战国的认识结构中,<三魂>的使用是<八卦>系统中的指涉,而非一个数量的指称,魏晋以后还为<三魂>命名以确立为<三个>是一种观念上的错误。当然,关于<七魄>为七个与为七者命名的方式,亦是相关的错误。
转述自许衡山先生的<<先道静坐丛书之开天眼神通研究>>
人因为有三魂七魄而形成一位有智慧会活动的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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