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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一比一千 (2 / 4)_

        这一幕看的联队长一脸震惊,身边的罗芯也是暗暗皱眉,从刚才对方的伸手来看,至少也是六级以上,尤其是第一拳时的气质,说明他的精神力异常强大,强大到能够影响对手思维的地步,这种优势一般只在魔法师中有出现,而且至少是大魔导师以上的水平,武者中很少出现精神力如此强大的高手,没想到今天就让自己给碰上了。

        覆水难收,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也没什么好说的。

        “大胆狂徒,敢在猛蹄城撒野,给我上,就不信这么多人,还治不了你。”联队长喊完,身后的比蒙士兵都十分不情愿的冲了上来,也难怪,这种时候谁冲到前面谁是炮灰,至少挨上一拳一脚是少不了的。其实在平时,这些比蒙士兵训练还算刻苦,而且打起架来也不含糊,只是这一次的事情却有些不同。

        眼前的店铺在猛蹄城也算是小有名气,第一,因为价格公道、质量上乘,猛蹄城的平民都很喜欢,口碑可谓是家喻户晓。第二,就是这个店的名字,巨角村三个字,猛蹄城没人不知、无人不晓,自从铁血神者在帝都刀杀20多皇族子弟之后,这个地方更是被传遍了整个比蒙。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店铺得罪了猛蹄城的高层,有人说是因为麻凡得罪了现在的财务官的儿子,更有人说,这个店铺抢了人族的生意,所以他们给城主、联队长送了大礼,现在三个人骑着的血影驹,就是人类商人送的。

        血影驹虽然不如血影魇驹一般珍贵,因为是后者是衍生物,在大陆各大帝国同样是价格斐然。倒不是说血影驹有多厉害,只是物以稀为贵,草原人对自己帝国的特种坐骑,控制的相当严格,有些人就是有钱也未必买得到。所以久而久之,能骑上血影驹不但是身份的象征,也成了实力的象征。

        给别人当枪使的感觉肯定不会好,但是有联队长在一旁压阵,只能硬着头皮冲。一时间喊声震天,即便街道够宽敞,也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群战”

        麻凡轻轻一笑,这是自己最喜欢的战斗方式,尤其是这种实力相差悬殊的战斗,更是他的最爱。

        突然原地跃起,不退反进,直接落在了军队的正中央。

        “哼,狂妄,这些人耗也耗死他了!”联队长看到这一幕反而放下了心,对方的年纪看起来不大,照他的估计,最多也就是个6级大武师,优势也就是精神力强一些,虽然称得上天才,但是这里有近千名士兵,站着让他砍也够累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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