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不是,我小的时候能吃上饭,是我娘,我爹死的早,我娘一个人拉扯我们兄妹六个人生活,那时……”
王常开始讲起了家里的事情,说是他母亲为了把他们六个孩子给养大吃了不少苦,以前小时候吃饭他们先吃,吃完了他们母亲再吃,如果都吃没了母亲就随便弄点洗碗水喝,算是吃了。
后来他就对苍天对列祖列宗起誓,说有一天出息了,绝对要让母亲每天都吃上好东西。没考科举之前帮别人抄书,赚了钱买食材回来给母亲做,然后大了考科举。居然考上了。
接着是一边当官一边把俸禄买成各种东西给母亲还有妻子与孩子吃,只要他在家,就不让别人下厨。等养成习惯。一天不做菜就不舒服。
无论到什么地方当官,必然先考虑当地有什么东西能吃,好带着家人过去的时候可以吃到美味。
日常生活很节俭,衣服穿破了让媳妇补一补。吃剩的饭菜不许扔,毕竟以前刷碗水母亲都喝,剩菜扔了总觉怕被天打雷劈。
等到了汶山发现野味多了,可是县里穷,比起以前差远来。以前总能在其他地方捞点好处,汶山县是啥啥没有。真想贪点,母亲又不让,说是百姓过的苦,花这个钱早晚遭报应,自己宁肯继续喝洗碗水也不吃贪来的钱买的饭,不然就饿死吧。
于是王常觉得俸禄不够的情况下换了一种办法,到县里三家不错的饭馆帮忙。赚了钱回头买食材。到家给家人做了吃。
凭借一个好手艺,几年来过的不错,每年都能给母亲做两次熊掌。再随着公孙末禹的到来,发现斗不过人家,正好公孙末禹有本事,县里的事情便放下了。专心去做菜。
“我真没做坏事。”王常最后再一次保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