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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乎拉尼族周围的大平原,慢慢不在是荒郊野外了,已经成为了蕃薯王国,到处都是蕃薯苗,也见到更多的族人去淋水,有的族人难耐飢饿的折磨,挖了蕃薯苗来进食,意外的是,不但可填充飢饿,更是美味的可口。
这也是林冲想像不到的事,想不到蕃薯苗,也是一样不错的蔬菜,而且蕃薯苗只需一星期便可成熟,解决了不少飢饿族人的需求。
二个星期过后,所有的族人都吃到了烤蕃薯,于是乎整个都充满了,对蕃薯赞美的声音。
同时族人对推出蕃薯的林冲更是敬佩万分,暗地裡有族人封他“蕃薯大王”的称号,而三位犹长听后,没有任何不悦,反而是更加鼓励族人的行为,慢慢的林冲蕃薯大王的称号,算是彻底被铬印在族人的印象中。
族内的勇士们,也不需天天去找寻肉类了,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巡逻蕃薯田,因有好多小动物来偷蕃薯苗,各类的小动物也瞄准了蕃薯苗为食物,一是数量多,二是好吃啊。
各勇士们每天都可以活捉到动物,如野猪,野兔,田鼠等等。
可以说现在的战士们只需守株待兔,已经有吃不完的野味了。
那本故事的主人翁林冲在干什么呢?
“我分!”
在后山的一片树荫内,林冲正在练习自己的新异能分身呢。
“不错啊!看来你的外形和我一样啊!”林冲对着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说道。
“好等我试试可否用其他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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